《往事不如烟——我的博文集》之“代序”和“后记”

章 亚 光

我有了自己的“博客”(代序)

  2011年国庆节放假,孙儿磊磊于30日从合肥乘火车回家,1日来看望爷爷、奶奶。我问他会开“博客”吗?他说会的。说干就干,马上动手,打开网络,在键盘上七捺八捺,很快建了“章亚光博客”。他又问我发哪一篇博文?嘱他发《建议安徽省委省政府撤销黄山、池州两(小)市,成立(大)徽州市,做大做强旅游产业》(下称《建议》)。他又将相关程序记到我的“备忘本”上,我学着葫芦画瓢,连续发了《〈建议〉上网之后再与网友谈心》、《是徽州故里不是徽州故裏》等4篇文章。随后“百度一下”,居然成功了,我好开心!
  我于2008年始学电脑,初懂以后就想开个博客,苦于不会操作,干着急。几年来,每成一稿就想上网,但都是有选择地先发给朋友,有劳他们登录自办的网站。我知道文章登录网站与登录博客的效果,后者远不如前者。但是,我写文章,除少数是应编辑之约或他人要求外,不论大事小事,多数是随心所欲,想到就写,遇到就写。不过,有时没有灵感,苦思冥想也写不出来,只好搁一搁。我写出来的文章,仅仅是阐发自己的一孔之见,没有必要篇篇都登录他人办的网站。再是我要想说句什么话,考虑成熟后就要说(写)出来,不说出来不舒服,像我这把年纪的人,憋在心里是要憋出毛病来的,这也是我近几年来得出的经验教训。对于大政方针和大人物,我也无力专题评论,只是文章写到某个节点时顺带议及几句,作为一个老党员自有分寸,绝不会超越宪法和法律的底线,也不会超越纪律和道德的底线,这是我做人、作文的一贯原则。何况,我曾先后加入安徽省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,又是从法官位子上退下来的,这点分寸把握得住。今,“舆论一律”的时代虽已结束,但在舆论领域也要讲改革,讲创新,讲与时俱进。我之见,要尽快出台《新闻法》,让人民群众和政府都有法可依。说白了,《新闻法》就是规范“言论自由”的法。就目前而言,如有了《新闻法》,既可避免某些地方公安机关秉承地方首长旨意,任意拘捕批评者的违法事件之屡发;也可大大降低各种媒体,尤其是利用微博造谣惑众、诽谤他人、影响社会安定事件之频率。
  自拙著《名村与名城》于2009年6月正式出版以来,我又写了好几十万字的文章,绝大多数已登录“我的博客”。今,我选择其中约30万字,分门别类,整理成书,印出来送给方方面面的朋友看看,同时也留在世上作个纪念。“我的博客”登录了约70万字,许多是过去写的,包括已收入《法苑求索》、《徽州情结》、《名村与名城》3本文集中的部分文字。书中也有少许篇章,写于2009年6月之前。
  上已述及,博客开篇用了《建议》一文,这是我2011年的最得意之作。它不仅是出于我内心的呼喊,也表达了数百万在乡、在外徽州人的心声。有极个别网民说,《建议》只能代表我个人的意见。其实不然,从网评来看,赞成者居绝对多数;许许多多的绩溪人当我面说,《建议》说出了他们想说的话。我还将早先写的“还我徽州”系列文章,也登录我的博客,让古徽州一府六县的乡友以及关心此事者,系统地了解我的观点和相关知识。现《建议》仍以首篇收入本书,这是我的徽州情结。绩溪既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,又是个人才辈出的地方,我在这方面也有文章上博。以往写的《胡适的博士桂冠》、《绩溪人无需与他人“争夺”胡雪岩》、《胡锦涛的徽商“家世”》等文,被全国各地许多报刊和网站转载,或者被他人著文引用。我还为绩溪这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,使其更加名副其实,写有建言。这是我的绩溪情结。我是绩溪县瀛洲村人,前几年也写了有关瀛洲村的系列文章,为宣传瀛洲出了一点点力气;同时,尽我所能,利用我的人脉,为瀛洲村做了若干实事,也算是上对得起列祖列宗、下对得起子子孙孙吧。我亦将这方面的文章,陆续登录我的博客。这是我的瀛洲情结。本书第一部分,就冠以“徽州·绩溪·瀛洲”。
  我虽然喜欢舞文弄墨,但肚里没有多少墨水,所以写不出吸引他人眼球的作品。开了“我的博客”之后,只有少数文章向报刊投稿。收入“徽学研究”的论文,虽有两篇发表于大学学报,但也没有多高的学术水平。收入本书的“法学研究”文章,虽有涉及国人关注的典型案件,其中《对“李庄案”说点看法》投给报刊,因故不能见报,但获得《南方周末》报法治版责任编辑的好评。为3起“冤案”的当事人写的文章,当事人及其家属很受感动;我还将《最高法在为谁“背黑锅”?》寄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,请他们研究研究。我有自知之明,人微言轻,为素昧平生的几位当事人“鸣冤叫屈”,起不了多大作用的,只是表达一个退休老法官的良知而已。《合肥学院学报》、《志苑》、《黄山日报》、《徽州社会科学》等官方或半官方报刊,乡土刊物《绩溪徽学通讯》、《中国徽学》、稼研会《会刊》,以及浦城《章氏文化》,发表了我的多篇文章。这些报刊编辑为我提供了发声平台,我理应向他们致谢。“往事杂俎”,“悼念文章”,都是信手拈来而写的文字。关于参与老家修谱的事,在《名村与名城》中,有了《“章谱”杂录·修谱背后的故事》,本该了结了,但有人又不顾事实瞎说一通,以假乱真,我又不得不站出来发点真实声音,索性说说明白,作为“‘章谱’续录”入书,让世人评判。
  网络上有很多很多的博文,不少出于高手之笔,纵论国际形势,横评国家大事,或为国家繁荣昌盛献言献策,条分缕析,笔锋尖锐,文采有加,大开国人眼界。他们的“粉丝”,数以万计、百万计,我辈望尘莫及。毋庸讳言,泥沙俱下,鱼龙混杂,为“反右”歌功,为“大跃进”颂德,为“文革”招魂,为干扰构建和谐社会的文字,形形色色,充斥其间。尽管如此,我倒认为,只要不违法,不失良知,“群言堂”比“一言堂”好,“舆论多元”比“舆论一律”好。我的博文,无高深理论,无精彩之笔,除论文外,多数是写微不足道的事,但毕竟是我亲力亲为的事,“货真价实”的事,不论对今人或后人,觉得尚有借鉴价值。或者说,立此存照吧!这,也是我将书名定为“往事不如烟”之故。往事如烟,烟消云散,这些古老话经过了历史的检验,不会错的。现在印成书,只能说暂时不会烟消云散,从长远角度讲,还是要烟消云散的。令我十分欣慰的是,迄2013年7月31日18时,开博670天,访问人数6269人次,平均每天近10人次。看到访问人数日渐增加,我真有点沾沾自喜了。
  文章凡涉及到以往的人和事,我皆秉笔直书,坚持实事求是,不说假话,不说大话,不假充内行,不懂不装懂,懂的也不谦虚。这也是我做人、作文的又一原则。我这个人耿直有余,圆滑欠缺,要说的话照直说来,原则问题不怕得罪人,非原则问题不纠缠;无事不惹事,有事不怕事。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;人若犯我,我也不一定犯人。老古话还有“你做了初一,我就做十五”。我不然,他人做了初一,我也不一定做十五;只有他人做了“初一”之后,继做“十五”,我才被迫应对,做个“十六”而已。我也有话语权吧!我曾当面提醒顶头上司:“你可以在我头上做窝,但不可在我头上拉屎!”此话意思明确,不到万不得已,我是不会主动回击的。
  再重申一下,不论哪个方面,我都没有深奥的学问,书中的文章肯定有错误,也不排除常识性错误,欢迎读者批评指正。有的文字是专门评析古人或今人文章中的错误,也仅仅是常识性错误,或者说是肤浅性错误。深奥一点的错误,我也认识不到,当然无从谈起评析了。任何人都有权力反对他人的某个观点,但任何人都必须尊重他人有表达某个观点的权利,这是民主社会的一条最基本法则。我一生嗜好读书,确实读了不少书,但读得很杂,不专一,所以文章也写得很杂,本书就是一盆“大杂烩”。经请教徽菜史家邵之惠,方知“大杂烩”是李鸿章的发明,后成为安徽名菜,但不属徽菜。我的“大杂烩”,是小排档的“大杂烩”,还是星级酒家的“大杂烩”?请读者品评。曾任县政协主席的汪观文,称我是“杂家”。“家”算不上,“杂”认了。
  巧合的是,我上网搜索,获悉章伯钧次女章诒和著有《往事并不如烟》,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于2004年1月出版。网上还有更多以“往事未必如烟”为题做文章的,他们大都是名人,而我却是无名之辈,虽不可比,但心有灵犀一点通,实属不谋而合。
  为减少本书篇幅,书中有文章提及《章氏会谱》,这是浙江会稽偁山(今属绍兴上虞市)人章贻贤(字鹤汀。1853—1918)竭30余年心力,汇集各地100多部章氏族谱,于清末编就,计4编、60卷、20册,其子孙于贻贤公仙逝之次年(民国八年,即1919年)印行,入书时只称《章氏会谱》,删掉此谱编纂情况;文章提到2008年新修的《安徽绩溪瀛洲章氏宗谱》,入书时统称“瀛洲新谱”。文章中引用的《中国通史》,时代文艺出版社2002年3月第1版,12册本;《现代汉语词典》,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5版;《辞海》,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,缩印本;《康熙字典》,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2年6月第1版,标点整理本;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,商务印书馆民国十年(1921)六月初版。文章入书时在引用书名之后只注明页码。
  我今年78岁了,是“秋后的蚂蚱,蹦跶不了几天了。”(见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第67页)但我依然豪情不减,能“蹦跶”几天,还要笔耕几天;并要抓住契机,继续呼吁“徽州要复名,绩溪要回徽”,直到不能“蹦跶”方休。当然,这是主观愿望,能否再“蹦跶”几天?只有天晓得了。如果“老天爷”不给我阳寿,就向程光宪先生学习,将此书作为我的“圆满集”。哈哈!
  我还提请读者留意篇章文末的“附记”,是正文的补充和注脚,有的是成稿后所加,不妨看看,或许能看出点新意来。从正文到附记,字里行间,透出了我的人生轨迹。
  回首往日,些许痛楚,些许甜蜜;往事笔笔,历历可数,如烟未必。
  谨以此文作为我第4本文集——《往事不如烟——我的博文集》之“代序”。

 2011年10月13日初稿
2013年8月8日改写

后 记

  这本书稿,早就开始整理了,一直拖到现在才告竣,原因颇多。
  近期来,多位素不相识的人士有求于我,要我为他们的“冤案”说说话。我看了他们寄来的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后,深感这些案件确实有很大问题,要害都是涉嫌刑讯逼供!我不得不站出来说句公道话,尽管这种声音很微弱,掀不起波澜,起不了什么作用,但也算尽了一个退休老法官的责任;如能起到作用,可谓做了点善事吧。此类文章很难写,要摆事实,讲道理,找法律依据,话又不能说过头,所以很费了一番脑筋,用了很长时间才一一写成;每写完一篇,有如释重负之感。同时,又应数家刊物编辑和他人之约,写了若干文章。
  其次,书稿中的全部文字,从头至尾,认认真真看了一遍,有的看了多遍,改正少许差错,部分文章内容有所增删,文字有所修饰,这也是很费时、费劲的事。尽管主观上作了努力,但本人各方面的学识有限,差错仍然难免,欢迎读者批评指正。我是一个能够接受批评的人,不固执己见的人,但又是一个坚持真理的人。
  再次,今春以来,大概还是免疫力下降之故,这病、哪病,接踵而至。有病治病,不讳疾忌医,致整理书稿工作也时断时续。主要问题还是血压不稳,心率不齐。有幸的是,目前精神状态自觉不错,脑筋还比较活络,但工作时间稍长一点,就头晕脑胀,不得不停下来休息。记忆力也大大衰退了。生老病死,自然规律,我的“座右铭”是:活着一天,赚着一天;今天活着,就不能让其白活,要读书,要写作。
  我能够有一本本新书印行,最得力的人是老伴周月莲。是她操持家务,里里外外的事,基本上是她包揽了,甚至我的穿衣着裳,都是她料理。这样一来,我才能安下心来舞文弄墨,笔耕不辍。在此,我要感谢她的勤劳和支持。
  书名,是我的老朋友、绩溪县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邵之惠所写。封面由我自行构思,《青白流芳》图是我小学同学、歙县南乡方村头人、上海画家方仲华之成名作。同样的画,最高人民检察院张思卿检察长于1993年8月率团访问日本,曾以“国礼”赠送当时的日本首相细川护熙。“青白流芳”,既适用高官,也适用普通百姓。我一生清清白白做人,兢兢业业做事,坦诚待人,方仲华的《青白流芳》图或许就是我的人生写照吧!封底勒口,上是我的曾外孙女邱米芮两周岁的照片;下是画家塞北一佛之画作。我不认识这位画家,但得到此画却是方仲华的来头。2003年8月23日,方在岩寺办画展,邀我参加,来了一位昆明女画家李泓春,她又是一位从事药品生产、销售的企业家。我的鼻子一直有毛病,我请仲华问她有没有治鼻炎的药,她回昆明后寄来一包中药粉和空心胶囊,嘱我内服外敷。效果虽不明显,这毕竟是个人情,我去信致谢,顺便向她索画。她回信说自己的画拿不出手,就将这幅《喇叭花》图寄来了。画上有“章亚光先生指正”7个字,我估计是她加上去的。此画除盖有“塞北一佛”图章外,还有两枚闲章,右上角是“雅趣”,左下角是“书画陶情”。“塞北”范围很广,这位塞北一佛,不知何方之“佛”?行家言:画,不错;加上的字,欠佳。对上列诸位友人,包括未谋面的画家塞北一佛,我要说声“谢谢”!封底印了程老光宪先生的手迹,话虽不多,确属真知灼见,虽是写给我个人的,我认为有普适意义。同时,也是表示对这位绩溪贤达的怀念。
  当我第4本文集付梓之前夕,我还要对关心我、支持我写作的朋友们,致以衷心感谢!朋友们的关心和支持,对我是鼓励,是鞭策。
  还要交待的是,书中涉及老家瀛洲村的文章,都打印2份,一份邮寄老家的渭益,一份送县城的基渊,请他俩分别给在村、在县的乡亲看看,并请大家批评指正。此举说明,我做人光明磊落,既不搞阴谋,也不搞“阳谋”。
  书稿约有30万字,计划排320页,原正文排5号字,排不下去,只好改排小5号字,这又有了空白。刚好收到章强宗亲发来电邮,赶写了《果然是场闹剧——读章强来信》;又写了《新版〈绩溪县志〉上的瀛洲村人》,列为“(七)补白”。章强邮件内容,确确实实致本书中的相关评论文字,成为“多余的话”了。“多余的话”,本应删掉,但原来就是那么写的,成了“往事”,成了历史,留着吧!正文排小五号字,附记和附件排六号字,这给读者尤其是老年朋友带来了不便,在此致歉。
  我听力不好,欢迎广大朋友以短信、电子邮件或书信与我交流。

 2013年9月20日写于绩溪县舒家巷38—2号(“东望瀛洲”陋室)
  邮政编码:245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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