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·工部尚书章拯

浙江嘉兴 章寿发


  章 拯(1479~1548)。字以道,号朴庵,更号元朴,浙江兰溪渡渎村人。弘治壬戌科(1502)进士,授工部尚书,赠太子少保,谥恭惠。祀广西名臣祠、邑乡贤祠。著有《定性书克复解》、《朴庵文集》八卷。《明史》有传。


章拯画像
  章拯为及公23世,属仁嵩公支系。世系谱为:
  及—修—仔钧—仁嵩—士廉—世涣—得象—约之—元方—理—庆孙—三七—四十—曾三—从九—森—观—禧—马—湑—纠—憼—拯。
  祖章纠,字申甫,号松坡,行蕃九,生三子:章懋、章忞、章憼。父章憼,字德敬,号木庵,行茂十九,为纠公幼子。成化己亥年(1479)十月初七日,章拯出生于渡渎村,排行恭四十,为憼公次子。
  章拯生而颖慧,授以诗句文章,只读一、二遍,即能过辄成诵。双目炯然,能视日而不眩,人皆惊异。幼时,从学于伯父——礼部尚书章懋,学《易》五月,学、讲、说、辄能潜思究绎,究其要旨,尔后,造诣日深。懋公赞曰:“此非凡儿也!”从此勉其以圣贤之学,章拯亦唯伯父之训为是,步不违绳,尺学成举。
  明宏治十五年(1502)登进士第。时值父卒服阕,待服丧期满,即授工部都水司主事,出莅治理沽水(古水名,今河北省白河),章拯见两岸无柳,于是沿河种柳,既保持了水土不再流失,又保证了沿岸民众生活安宁,民始立石碑纪遗。
  正德二年(1507),改刑部广西司主事。因决囚犯事宜回京复命,是日骤雨,朝廷免朝。时,逆臣刘瑾盗政,满朝文武均不得已改往刘瑾处禀报复命,惟独章拯不往,因而触怒刘瑾,遂以莫须有罪名下锦衣狱,后被黜贬广西梧州通判。时,夷獠数百,聚众啸马,骚扰百姓,实为地方一患,而官府上下却惊愕无奈。章拯捧檄单骑前往獠营,喻以开明,晓以大义,獠遂解散,地方平安。
  正德五年(1510),逆瑾被诛。章拯被召回,升南京吏部稽勋主事,年内再迁兵部武库员外车驾郎中。
  正德八年(1513),升广东提学副使,以振饬学风为己任,因见当地学风流于虚寂,乃劝勤,戒惰情,扶孤寒,抑侥幸,树正气,学风为之一变。
  正德十一年(1516),升广东右布政使,时,贼蔡猛三连结新宁等盗众数万人,为害年久,章拯率兵讨之,为民除害。后迁广西左布政使,任期,省约民捐,以苏民困,上下相安。
  嘉靖五年(1526),黄河泛滥。第二年冬,晋升为工部侍郎兼检都御史,命治理黄河。章拯制订疏河图说,开工疏通,修筑堤障,因上流骤溢,下流多处决口,为御史吴治弹劾,罢职。改督皇陵工程,初,廷议需耗银六十二万两,章拯殚心研虑,就地制陶取石,仅需用银二十六万两,节省工银三十六万两用以储备赈济。工程如期竣工,升南京工部尚书。一日,大学士桂萼召集六卿,动议疏通天津海河,章拯曰:“海运虽有故事,而风涛百倍于河,且天津等处,近年海口多淤塞,自古未闻有浚海者。”遂止动议。
  庚寅(1530)春,给事中夏言上疏请分祀四郊,帝假意群臣议定,章拯言不可:“分祀致异,合祀兆祥。臣闻圣主先成民,而后致力于神。今四方多灾,三时不务,饿莩且致相食,民未给而先于神乎?”疏曰:“太始祖于钟山之阳合祭天地,圣祖制度已定,列圣相继遵行,固为我朝经常之大典矣。”乞朝廷念及民困财乏,按制度合祀。虽止分祀,却失帝意,帝曰:“民困财乏,自当如说,何必造危言险辞?”自是,章拯亦萌归田之志。
  随即,郊坛祭器缺供,寻值饶州(今江西鄱阳)进祭器,因款式不合帝意,帝不悦。且陵寝宫又显渗漏,有人便追责于工部,以中伤章拯,遂被夺职而归。
  家居二十年,葛巾野服,随乡入俗,无高官气色。后有荐章,不复出。
  嘉靖戊申年(1548)正月十二日,病卒,享年77岁。隆庆初(1567),赠太子少保,谥恭惠。
  章拯将传承章氏文化为己任,其伯父章懋有志续修《渡渎章氏宗谱》,但未成而逝。章拯立志完成叔父遗愿。当时只知三七公为庆孙公三子,由淳安渡渎移居而来,而浦城至淳安却无从查考。三七公及以下五代,虽有排行,也能查考到墓葬地,但却无法获取名讳、字号、生、卒、娶等。看来困难重重,仿佛无法列数矣。
  章拯不辞辛劳,查阅了周边同宗族谱,又远赴永康、浦城求考,遗憾终无收获。永康昆山丞安所修族谱,只是泛泛而言,谓浦城分衍浙江,分兰溪派。查浦城族谱,记载也有疏漏,仅“庆孙公兄弟三人后皆失传,必从徙淳安者也。”其余不得而知。
  正在山重水复疑无路,一个偶然的机遇,豁然柳暗花明又一村。由渡渎分衍龙泉,又经龙泉分衍永康射垛的宗人,按世谱所指,循先祖遗迹,为考证《忠节祠记》所载,一路寻访而至渡渎,并出示龙泉《中丞家乘》,谱载:“郇公曾孙承节郎理,徙淳安渡渎。”至此,渡渎支派来历涣然大明。昔远离祖陵,若无根基,如入深谷,今根脉已清,认祖归源,恩受祖荫。终于嘉靖二十二年(1543年)四月,完成《渡渎章氏宗谱》始修初稿,尊浦城始迁祖及公为一始祖,渡渎始迁祖三七公即为十二世祖。
  宗谱初稿已定,上接祖脉已清。接着结合各房草谱查考十二至十六世五代先祖的讳字,因兵事纷乱,先谱焚毁,先祖讳字未祥,子孙相承,惟以行称。章拯处事极为严谨,凡草谱之列,必以细细考之。经考,五代先祖墓葬地均已查实,无奈讳字无从查考,此工作比溯源归流更为艰难,因年代久远,后辈无一人记得远祖名讳,只得仍以行称。但章拯的努力,并非一无所获,在淳二都官府君曾孙后裔家中的一个旧箧中,发现十余纸未填写的契约文书,契末都署有“都官大保章森押”印章。明代以前制度,各乡都必立都官一人,凡典卖田产,须经都官替官府收缴契税,典卖者于都官处纳钱二十文,换回由都官画押的契约,典卖才得以认可。这里发现的是淳二公为方便计,事先在空契约上画押,以便在使用时省事,故得知淳二公名讳森。
  初稿完成后五年,章拯去世,与章懋一样,憾留未尽之意。《渡渎章氏宗谱》至万历十一年(1583年),就由族侄两峰公章述继承整理才最终完稿。
  章拯除续修宗谱外,还继承伯父懋的遗愿,筹划兴建渡渎章氏家庙。章拯真的是为章氏事业殚精竭虑。
 写成于 2008.8.26

网站管理:章寿发  E-mail:z_shoufa@aliyun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