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·章 楷

来源:《青田古今名人录》


  章姓家庭儒学思想深厚和爱国爱民的章楷、章燮、章叔明、章乃器、章培、章秋阳等人士。
  生卒:章楷(1842—1918年),字式典,号质敷。青田东源村人(今为小源),后迁居县城司下街校场巷。
  学历:清同治九年(1870年)登举人。
  经历:任山东省府秘书、二任卷师,青田县教谕。
  章楷于青田县城司下街校场巷。自幼天资聪颖,记忆力特强,少时习新学,长时博通经史,谙悉哲艺律法及天文地理,文章书法等。名噪一时,人人皆称“章楷先生”。也是近代青田县一位妇孺皆知,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。
  清同治九年(1870年),登举人,又任山东省府秘书,及二任卷师,青田县教谕,至老仍自称“处士”。清光绪元年(1875年)应聘编撰《青田县志》,为主要编撰之一。
  章楷治学严谨,学习刻苦。严格练习书法,所以练得一手好字,题书泼墨,而龙飞凤舞,而端正工整,往往一鼓作气,一挥而成,富有气韵,当时在青田很受器重。章楷一生热心方办学事业,积极扶植好学后生,时值江鄂(今湘北)开设新型学堂,讲授西方新学,鼓励门下学生前往赴考对缺钱的穷学生还资助旅费盘缠。
  章楷为人机敏性格豪爽,谈吐风雅,喜欢舞文弄墨。他谙悉法律,好济困扶危,为人做状申冤,有胆有识,不畏强权。常常略施小计,妙笔生花,使官司结局出意料,因而被人称为“讼师”,在浙南一带民间还流传着许多有关他的风雅传说。
  例:章楷赴京赶考,途径桐庐时,宿夜于此,适遇在此以伐竹为生的青田人,因山上积竹突然下滑误伤人命,当地人凭着人多势众,定要青田人偿命。正当危难之际,听说青田的章楷路过此处,说我们救星来了!他们就拿出诉状救援。章楷了解内情之后,妙笔一挥,将原诉状的“流竹伤人”改为“竹流伤人”。在官司府衙堂上,章楷力言山上积竹下滑伤人是山风作恶(因“流竹伤人”是意思人力所为)并非人意所为,只是误伤人命,不能强人偿命。由于章楷的辩护句句有理,对方无话可答,最后判为以经济赔偿抚恤葬事处罚。章楷打完官司费时十天。
  光绪年间,福建才子王仁堪是京会试主考官,原已多次与章楷约定赴京会试的,王仁堪在京迟迟不见章楷到京,特将考期推迟三天,还是不见章楷到京,王仁堪十分惋惜。
  章楷为了打好这场官司,误了自己赴京会试的时间,只好回返故里。但在桐庐的青田人,对章楷这种不顾自己功名前途而救人危难的义举,感激不尽。王仁堪写信给章楷:“贤弟为何如此自暴自弃,本来这次会元非你莫属。”后来遇上“戊戌变法”,废八股,改科举,章楷再也没有机会中进士。
  民国七年(1918年)去世,时年77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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