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·礼部尚书章懋

浙江嘉兴 章寿发


  章 懋(1436~1521)。字德懋,号闇然居士、濲滨遗老,人称枫山先生,浙江兰溪渡渎村人。明成化会元,举进士,官至礼部尚书。章懋出身寒微,世代务农。人品高洁,平生襟怀坦荡,为人和平温厚,耿介拔俗。任官以民为本,志在天下。人与之交则亲,与之言则信,道德文章为世所重,著有《金华·兰溪乡贤祠志》、《枫山全集》、《枫山语录》、《正德兰溪县志》等。


章懋画像
  章懋为及公22世,属仁嵩公支系。世系谱为:
  及—修—仔钧—仁嵩—士廉—世涣—得象—约之—元方—理—庆孙—三七—四十—曾三—从九—森—观—禧—马—湑—纠—懋。
  明正统元年(1436)十二月廿八日凌晨,章懋出生于渡渎村,排行茂十,为渡渎11世。自幼天资颖异,书初读,即举其要,而再而三,终生勿忘。9岁通《四书》,10岁能文,13岁究心《五经》,14岁通历代史,18岁省试第一。天顺六年(1462),27岁乡试第一。成化二年(1466)二月,参加丙戌内阁考试,试文《中秋赏月赋》一举夺魁,高中会元。三月,登进士第,闰三月,选任翰林院庶吉士。从此章懋踏上仕途。
  成化三年(1467)十月,授翰林院编修。是年十一月,章懋偕黄仲昭、庄昶等三人,力谏朝廷取消翌年元宵花灯烟火等奢侈活动,共同上书《谏元宵灯火疏》,被谪职。十二月被贬临武知县。此举声振朝野,直声忠慨,天下相闻,人称“三君子”。时,罗伦以论时宰起复被谪,章懋继而上疏响应,故章懋三人合罗伦又被称为“翰林四谏”。
  翌年,改任大理寺评事。
  成化九年(1473),升福建提刑按察司检事,清理军伍,剪剔吏蠹,打击官邪,议处番货事宜。时,福州不得与海外琉球、缅甸、越南诸国通商,违犯者货没收,人治罪。章懋予以疏通,利于边境贸易,既增加了朝廷银库收入,又安定了边民生活。
  章懋立官为民,惩究恶顽,安抚百姓,昭雪民冤,感化歧民。闽地产海盐,时值阴雨,盐产受减,闽地盐贩皆越高山险路去两浙与安徽贩运,但盐路受禁,致民无盐,国损利,奸商乘机屯积居奇。成化十一年(1475)正月,章懋巡视盐法,下令开禁闽浙盐路,各郡邑究奸商,安盐民,定贸易,使闽浙两利。
  时,邵武县久旱不雨,斗米千钱,军民告饥。三月,行部下令免差役,停征军需,借支官银五千两,劝谕富民放粮出谷以赈济,行救荒政。六月,新谷未登,石米银九钱,民艰食,官廪有积谷,章懋下令发仓,减价至六钱粜之,以苏民困。
  夏,泰宁等地群盗劫掠,抚按三司议调官军捕之。章懋曰:“为盗者迫于饥寒,欲冒旦夕之命。若大兵征剿,则逃入山海,聚众出没抢劫,为患滋大,今宜缓治之,当不攻自破。”遂示邵县加意抚恤。由是盗首肖实贵等五十二人,自缚来归。余月,余党悉解,人情大悦。但对于恶霸盗逆,章懋绝不手软。时,沙龙等县奸豪苏七等,煽惑饥民为乱,章懋会同知县王旗统率民兵,授以方略,彻底剿平。
  成化十二年(1476),长林县有林某,财势耀于乡,以仇诬林乙等五人死狱,待处决。章懋核其冤而后释之,被诬者惊服,曰:“非神明何以至此也。”
  成化十三年(1477)十月,上疏乞归田里,奏准致仕。十九年(1483),讲学于枫木山,后称“枫山书院”。四方从者如云,张昊、董遵、凌瀚、陆震、姜麟、姜芳、唐仁龙、黄傅、郑绪、寒溪子、俞滂、黄迪等邑贤达士,多出其门下。
  弘治元年(1488),朝廷新政求贤,林沂、姜洪、王鉴之等推荐章懋出山,催督吏部授任,章懋辞免。至弘治十四年(1501),期间三授三辞,不允,只得接任升南京国子监祭酒。是年二月父卒,因孝在身,具奏待服满到任。
  其实章懋非常注重年轻人的培养,曰:“古人壮而仕,老而休,理之常也。区区四十二而归休,今年六十有四而复欲求出,事行逆施,莫有甚于拼者,岂不贻笑天下乎?”然,章懋博览古今,为官从政尽显才智,故朝廷执而请其复出。弘治十六年(1503),吏部催章懋到任。八月赴任,时年68岁。
  执事八年,因疾病缠身,先后五疏,乞休不允。弘治十七年(1504)奏乞归田,旨复:“章懋学行老成,允宜师表,着尽心职务,以副委任,不准辞。”十八年(1505)五月、正德元年(1506)二月、七月、八月疏乞去位,旨复:“章懋学行老成,堪任师表,勉留。有疾宜善加调理,不必固辞。”
  朝廷评曰:“章懋造诣精深,汲养醇熟,居翰苑,忠节夙著;掌国学,师范益尊。”时,年已高龄,身缠疾病,虽多次乞休,却屡遭不允。正德五年(1510)起为南京太常寺卿,第二年又任以南京礼部侍郎。
  正德十六年(1521),章懋年已86岁,升南京礼部尚书。夏,世宗即位,章懋具奏辞免,不允,世宗旨曰:“卿学行老成,名实相称,新政之初,特加恩典以励士风。成命已下,所辞不允。”继任礼部尚书。九月,再具奏累陈有疾,情辞恳切,终于旨准回籍调理。帝曰:“病痊之日,着有司来说起用。”是年十二月三十日除夕申时(黄昏),章懋仙逝。噩讯传入京帝,帝心存疑,暗敕问访乡人。


章懋墓
皆曰:“是月二十二日夜,有星坠所居之旁,光明烛地,邻人见之皆惊。翌日,章懋疾床不起。三十日早,邻人见所居之前山白气上冲,久而后散。至申时而殂。”帝乃信,旨赠太子少保,谥文懿。
  章懋一生,为官清贫廉洁,晚年生活凄惨。
  弘治十七年(1504),69岁,妻郭氏卒。郭氏生二子:扩、捷。章扩生一子訢。正德二年(1507),72岁,四月长子章扩卒,十月孙章訢卒。次子章捷无子,正德四年(1509),74岁,入继侄儿章拯次子章试为孙。正德十四年(1519),84岁,嗣孙章试卒。
  白发人送黑发人,人生之苦,莫大于此。章懋白发体病,子丧孙夭,孑然孤单,此时已万念俱灰,曾书云:“家门不幸,荐罹灾祸。章扩既死,章訢复夭。白首病躯,坠此恶境,茕茕孤立,何苦如之!惟有伏枕待尽,已无意于人世间矣。”
  然而,朝廷屡屡下旨,任其重职。章懋身处恶境,却仍以天下百姓为念。正德八年(1513),金华守备刘菃欲役民浚濠筑堤,被章懋止之:“将兴浚治城濠,修筑堤岸之役,每里起夫百名。兰溪二百四十七里,该夫二万四千七百名,若通计八县则该十余万矣。阖郡之广,无一家一人不受其役者,远近闻之,罔不惊骇而逃避,荐罹荒旱不能聊生,往往弃妻子离乡土,而丐食于四方。……。质诸往事,劳民不若息民,兴事不若省事,虽为腐儒迂谈,而要之至理。”
  也许,天意不该绝后,章懋晚年娶少妾杨氏,83岁得一子章接。临终前执子手嘱曰:“予老年得汝,未必非天意也。汝能读书修德,亲贤取友,以继予志,死瞑目矣。”毕,寿终,此时章接年仅3岁。
  章懋虽居高官,却一生奉行“以便民为法,以利民为论”,忠君忧国,两袖清风。谢世后未给幼小之子留下一星半点财产。二年后(1523),金华知府王九峰具奏云:“章懋,秩虽荐加官未久,仕俸禄仅赡朝夕,未曾置买田产,遗孤一人及妾,零丁穷居,衣食无资。行令兰溪县仓,月支食米二石,以资养赡,待后章接出幼,其力足以自办,将来住支。”旨准月给米二石,养赡少子章接。
  章懋一心为民,断冤狱,办书院,纂县志等,为国家、百姓办了许多好事,很快在老百姓心目中得到神化。明嘉靖二十九年(1550年)兰溪县建圣贤祠,迎章懋神像入住,以庇护一方百姓。章懋幼子章接也因此而移居兰溪城东圣寿寺侧,世代陪伴先灵。
 写成于 2008.8.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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