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·章 惇

南京地方志办公室章庆根收集提供


潇洒章惇

陆永建

  自从王羲之的《兰亭序》问世后,书法的两大功效得到了充分的体现,即汉字作为表达思想的符号,具有实用价值;同时,汉字作为书法艺术的研究对象,又具有审美价值。历史上许多书法家力求通过信札这种形式,把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,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。现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章惇的《会稽帖》,就是宋人信札的书法艺术珍品。


宋代副宰相章惇画像
  章惇是福建省浦城人,在这个闽北小城,现在还传诵着不少章惇的佳话。如:章惇少闻鸡练笔,博学多才,文采飞扬等。章惇长大后,不仅成为一代政治家,同时还是著名的书法家。《宋人书法》、《三希堂法帖》等都刊有他的作品。
  宋黄伯思在《东观余论》中评论章惇的书法作品时说:“近百年来,书法家中惟有章惇能表达笔意,虽然精巧方面不如唐人,但笔势上超过了唐人,意境在初唐四大家中的褚遂良、薛稷之上,暮年愈妙,神采像王羲之。”
  章惇的潇洒不仅表现在字里行间,而且贯穿了他的整个人生。《宋史》记载:章惇与苏东坡曾是好友,某日,他们相约去游南山,走到仙游潭时,潭下临绝壁,章惇横木空架,遂挽苏东坡一同在绝壁上写字,苏胆小畏惧,不敢过独木桥。章惇稳步过桥,垂索挽树,在石壁上书写:“苏轼、章惇来。”苏东坡看了说:“君他日必能杀人。”章说:“何也?”苏又说:“能自判命者,能杀人也。”果然不出苏东坡所料,3年后,章惇支持王安石变法,把苏东坡一贬再贬,一直贬到天涯海角。昔日的好友成了政敌。
  1085年3月,宋哲宗继位。当时,年方10岁的宋哲宗,由宣仁皇后听政。5月,章惇被任命为宰相。章惇以勇往直前的风格,坚持王安石变法,并争辩于宣仁皇后帘前。最后遭到打击,被黜为汝洲(今河南临汝)知州。在后来的七八年间,又遭到保守势力的多次罢免。
  8年后,宋哲宗亲政,并立志于改革,恢复了章惇的宰相职务。章惇东山再起后,不遗余力地推行新法,扫除了一切保守势力。以“诋毁先帝,变易法度”的罪名,剥夺了已去世的司马光的追封;又以朋党的罪名,对妨碍变法的大臣,包括他的好友苏东坡等进行排斥。由于他的重拳,变法中的一些重要法律,如《青苗法》、《免役法》等得到了推行。在这场政治斗争中,他如天马行空般挥毫,行云流水般泼墨,潇洒自如。
  在对外政策方面,章惇更是纵横驰骋,一改屈服妥协的政策,一方面实施“浅攻耕”战略,使虎视眈眈的西夏陷于被动。另一方面在邻近西夏的边境修筑防御工事。1098年10月,在章惇的部署下,取得平夏大捷,击败西夏30万大军,使西部边境地区的局势得到了稳定,边境百姓得以安居。
  宋哲宗去世后,潇洒的章惇在继承皇位的人选问题上出错了牌。宋哲宗一去世,朝廷内部就发生激烈的继位之争。章惇坚持礼律,要立简王或申王,皇太后则要立端王。章惇坚决反对,并一针见血地指出:“轻佻不可君天下!”最后,端王还是当上了皇帝,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花花公子似的徽宗皇帝。宋徽宗即位后,把章惇贬为越州(今浙江绍兴)知州。不久,又贬为武昌军节度副使。此时,有一个叫任伯雨的人,对章惇落井下石,说他想追废宣仁皇后,于是,再被贬到雷州(今广东海康)任司户参军。潇洒的章惇终于心力两废,1105年病死睦州(今浙江建德)
  章惇死后的第六年,朝廷又恢复了章惇的名誉,并追封他为观文殿大学士。历史有时似儿戏。17年后,当宋高宗看到任伯雨告章惇诋诬宣仁皇后的奏章后,为了维护皇权,又老账重提,剥夺了章惇的追封,并规定他的“子孙不得仕于朝。”
  潇洒成就了章惇,也造就了他波澜起伏的人生。章惇的书法艺术可以千古流芳,而他的宦海沉浮故事,随着时光的流逝,将渐渐失去脉络。“为官一张纸,文章千古事”,用在章惇身上,很合适。


《宋史·列传第二百三十》

  章惇,字子厚,建州浦城人,父俞徙苏州。起家至职方郎中,致仕,用惇贵,累官银青光禄大夫,年八十九卒。
  惇豪俊,博学善文。进士登名,耻出侄衡下,委敕而出。再举甲科,调商洛令。与苏轼游南山,抵仙游潭,潭下临绝壁万仞,横木其上,惇揖轼书壁,轼惧不敢书。惇平步过之,垂索挽树,摄衣而下,以漆墨濡笔大书石壁曰:“苏轼、章惇来。”既还,神彩不动,轼拊其背曰:“君他日必能杀人。”惇曰:“何也?”轼曰:“能自判命者,能杀人也。”惇大笑。召试馆职,王陶劾罢之。
  熙宁初,王安石秉政,悦其才,用为编修三司条例官,加集贤校理、中书检正。时经制南、北江群蛮,命为湖南、北察访使。提点刑狱赵鼎言,峡州群蛮苦其酋剥刻,谋内附,辰州布衣张翘亦言南、北江群蛮归化朝廷,遂以事属惇。惇募流人李资、张◇等往招之,资、◇淫于夷妇,为酋所杀,遂致攻讨,由是两江扇动。神宗疑其扰命,安石戒惇勿轻动,惇竟以三路兵平懿、洽、鼎州。以蛮方据潭之梅山,遂乘势而南。转运副使蔡烨言是役不可亟成,神宗以为然,专委于烨,安石主惇,争之不已。既而烨得蛮地,安石恨烨沮惇,乃薄其赏,进惇修起居注,以是兵久不决。
  召惇还,擢知制诰、直学士院、判军器监。三司火,神宗御楼观之,惇部役兵奔救,过楼下,神宗问知为惇,明日命为三司使。吕惠卿去位,邓绾论惇同恶,出知湖州,徙杭州。入为翰林学士。元丰三年,拜参知政事。朱服为御史,惇密使客达意于服,为服所白。惇父冒占民沈立田,立遮诉惇,惇系之开封。坐二罪,罢知蔡州,又历陈、定二州。五年,召拜门下侍郎。丰稷奏曰:“官府肇新而惇首用,非稽古建官意。”稷坐左迁。谏官赵彦若又疏惇无行,不报。
  哲宗即位,知枢密院事。宣仁后听政,惇与蔡确矫唱定策功。确罢,惇不自安,乃驳司马光所更役法,累数千言。其略曰:“如保甲、保马一日不罢,有一日害。若役法则熙宁之初遽改免役,后遂有弊。今复为差役,当议论尽善,然后行之,不宜遽改,以贻后悔。”吕公著曰:“惇所论固有可取,然专意求胜,不顾朝廷大体。”光议既行,暴愤恚争辨帘前,其语甚悖。宣仁后怒,刘挚、苏辙、王觌、朱光庭、王岩叟、孙升交章击之,黜知汝州。七八年间,数为言者弹治。
  哲宗亲政,有复熙宁、元丰之意,首起惇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,于是专以“绍述”为国是,凡元祐所革一切复之。引蔡卞、林希、黄履、来之邵、张商英、周秩、翟思、上官均居要地,任言责,协谋朋奸,报复仇怨,小大之臣,无一得免,死者祸及其孥。甚至诋宣仁后,谓元祐之初,老奸擅国。又请发司马光、吕公著冢,斫其棺。哲宗不听,惇意不惬,请编类元祐诸臣章疏,识者知祸之未弭也。遂治刘安世、范祖禹谏禁中雇乳媪事,又以文及甫诬语书导蔡渭,使告刘挚、梁焘有逆谋,起同文馆狱,命蔡京、安惇、蹇序辰穷治,欲覆诸人家。又议遣吕升卿、董必察访岭南,将尽杀流人。哲宗曰:“朕遵祖宗遗制,未尝杀戮大臣,其释勿治。”然重得罪者千余人,或至三四谪徙,天下冤之。
  惇用邢恕为御史中丞,恕以北齐娄太后宫名宣训,尝废孙少主立子常山王演,托司马光语范祖禹曰:“方今主少国疑,宣训事犹可虑。”又诱高士京上书,言父遵裕临死屏左右谓士京曰:“神宗弥留之际,王珪遣高士充来问曰:‘不知皇太后欲立谁?’我叱士充去之。”皆欲诬宣仁后,以此实之。惇遂追贬司马光、王珪,赠遵裕奉国军留后。结中官郝随为助,欲追废宣仁后,自皇太后、太妃皆力争之。哲宗感悟,焚其奏,随觇知之,密语惇与蔡卞。明日惇、卞再言,哲宗怒曰:“卿等不欲朕入英宗庙乎?”惇、卞乃已。
  惇又以皇后孟氏,元祐中宣仁后所立,迎合郝随,劝哲宗起掖庭秘狱,托以左道,废居瑶华宫。其后哲宗颇悔,乃叹曰:“章惇坏我名节。”惇又结刘友端相表里,请建刘贤妃于中宫。
  初,神宗用王安石之言,开熙、河,谋灵、夏,师行十余年不息。迨闻永乐之败,神宗当宁恸哭,循致不豫,故元祐宰辅推本其意,专务怀柔外国。西夏请故地,以非要害城砦还之。惇以为蹙国弃地,罪其帅臣,遂用浅攻挠耕之说,肆开边隙,绝夏人岁赐,进筑汝遮等城,陕西诸道兴役五十余所,败军覆将,复弃青唐,死伤不可计。知天下怨己,欲塞其议,请诏中外察民妄语者论如律。优立赏逻,告讦之风浸盛。民有被酒狂讹者,诏贷其死,惇竟论杀之。用刑愈峻,然不能遏也。
  哲宗崩,皇太后议所立,惇厉声曰:“以礼律言之,母弟简王当立。”皇太后曰:“老身无子,诸王皆是神宗庶子。”惇复曰:“以长则申王当立。”皇太后曰:“申王病,不可立。”惇尚欲言,知枢密院事曾布叱之曰:“章惇,听太后处分。”皇太后决策立端王,是为徽宗,迁惇特进,封申国公。
  为山陵使,灵陷泽中,逾宿而行。言者劾其不恭,罢知越州,寻贬武昌军节度副使、潭州安置。右正言任伯雨论其欲追废宣仁后,又贬雷州司户参军。初,苏辙谪雷州,不许占官舍,遂僦民屋,惇又以为强夺民居,下州追民究治,以僦券甚明,乃已。至是,惇问舍于是民,民曰:“前苏公来,为章丞相几破我家,今不可也。”徙睦州,卒。
  惇敏识加人数等,穷凶稔恶,不肯以官爵私所亲,四子连登科,独季子援尝为校书郎,余皆随牒东铨仕州县,讫无显者。
  妻张氏甚贤,惇之入相也,张病且死,属之曰:“君作相,幸勿报怨。”既祥,惇语陈曰:“悼亡不堪,奈何?”曰:“与其悲伤无益,曷若念其临绝之言。”惇无以对。
  政和中,追赠观文殿大学士。绍兴五年,高宗阅任伯雨章疏,手诏曰:“惇诋诬宣仁后,欲追废为庶人,赖哲宗不从其请,使其言施用,岂不上累泰陵?贬昭化军节度副使,子孙不得仕于朝。”诏下,海内称快,独其家犹为《辨诬论》,见者哂之。


《福建省志》

  章惇,字子厚,福建浦城人,宋景祐二年(1035年)生。父章俞,景祐初(1034年)进士,官至职方司郎中,分治苏州。章惇性情豪爽隽秀,博学善文。嘉祐二年(1057年),参加礼部会试,名次在族人章衡之后,耻而不受。族人太傅章得象在京,章惇借居其家。后再赴考,中进士甲科,授商洛县令,曾和苏轼同游南山仙游潭。潭下临绝壁,上架独木桥。章惇请苏轼下去题字,苏轼不敢下。章惇稳步过桥,又攀树缒索下去,用漆墨大书“苏轼章惇来”于石壁,上来后神态自如。苏轼把其臂,笑道:你将来必会杀人。章惇问何故,苏轼说:肯自拼命者自能杀人。章惇大笑。欧阳修作《岘山亭记》,章惇为其文改动数字,欧阳修很赞赏,推荐任馆职,未果。熙宁二年(1069年),王安石执政,特设制置三司条例司,实行变法,当即受到守旧朝臣的抵制,政争激烈。有人向王安石推荐章惇,王安石本来嫌章惇行为不检,见面后却很赏识其才干,特擢之为编修三司条例官,加集贤殿校理,中书检正。这时峡州(今湖北宜昌)、辰州(今湖南沅陵)等处少数民族内乱,急需派官抚治。因命章惇任湖南北察访使、提点刑狱。章惇募遣通其内情者潜去招抚,被对方酋长所杀,于是派兵围剿,地方震动。神宗本不欲扰民,戒勿轻动。章惇却决然发三路军,攻破懿州,乘胜南下,到险阻难渡时方停止。以镇压手段,拓地数百里,设置沅州和诚州。转运使上言谏阻,乃召还章惇。升任为修起居注,又擢知制诰、直学士院、判军器监。三司失火,神宗见章惇率役奔救甚勤,即命擢为三司使。至王安石罢相,章惇与吕惠卿、吕升卿兄弟等也都被劾,贬知湖州,又调任杭州,除翰林学士。元丰三年(1080年),再被起用为参知政事。章惇因拉拢某御史、包庇其父占田且私自拘系上诉者事被揭发,罢知蔡州,转任陈州、定州。元丰五年(1082年),蔡确为相,荐召为门下侍郎;后又被议,降为谏官。
  元丰八年(1085年)三月,哲宗继位,年尚幼,高氏太后垂帘听政,升章惇知枢密院事,与蔡确皆居拥立定策之功。蔡确罢相,太后内定任谏官数人。章惇以为不合旧制,于帘前与太后激烈争辩,使不得行。司马光当政,限期恢复旧差役法,章惇论其害将甚于新法,认为司马光“虽有忧国忧民之心,而不讲变法之术,苟且速就,施行无绪”。因在帘前与同列争论,被大臣纷纷弹劾,贬知汝州,后调扬州为祠官。绍圣二年(1095年),哲宗亲政,又有恢复新法之意,首先起用章惇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。章惇主政后,便全面恢复元祐(1086~1093年)初被废除的新法。提拔蔡卞、林希、黄履、来之邵、上官均等人居要职,把持言路,窜逐元祐初司马光等大臣于岭南边远之地,以事陷之于罪,辄兴大狱,治死许多反对派,甚至干预太后、皇后废立之事。久后,哲宗渐有悔意,稍加裁抑。章惇对西夏采取“浅攻挠耕”政策,边衅屡起,造成陕西诸道败军覆将。人民苦于战祸,作歌谣云:“大惇小惇,入地无门”。
  哲宗死,皇后无子,主持立嗣之议,章惇又固执己见,力争所立,喋喋不休,遭大臣曾布叱责。徽宗既立,封章惇为申国公,充哲宗山陵使,不久被劾“葬事不恭”,罢知越州。旋贬为武昌节度副使,安置于潭州(今湖南长沙)。再贬为雷州(今海南岛)司户参军。从前,章惇流放苏辙于雷州时,曾下令不许流官居官舍,苏辙只好租住民房;章惇又诬苏辙强夺民居,命州、府治罪,因为有租约为凭,才罢休。到章惇贬雷州时,也只得如例议租民房。房主人因前次租房被追究,害得几乎破产。此次拒不接纳。后来章惇又几度流迁,崇宁四年(1105年)病死。
  政和年间(1111~1117年),朝廷曾追赠章惇为观文殿大学士。南宋绍兴五年(1135年),被宋高宗下诏追贬为昭化军节度副使,并令其子孙不得入朝为官。
  章惇强毅善辩,佐王安石推行新法甚力。其后屡黜屡起,仍坚持变法。一旦操权又不择手段迫害持不同政见者(元祐党人),为人挟私忌刻,为史论所非议。其变法政策亦多生流弊,终无成功。


《南平地区志》

  章惇,字子厚,浦城人。生于宋景祐二年(1035年)。博学善文,参加会试,名次在族侄章衡之后,弃而不就,既而专心攻读。嘉祐四年(1059年)中进士,授商洛县令。
  熙宁二年(1069年),王安石执政,实行变法,设制置三司条例司。王安石看重章惇的才能,擢为编修三司条例官,后又担任侍从、三司使。元丰三年(1080年),担任参知政事。元丰八年(1085年)三月,年幼的哲宗继位,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。五月,章惇知枢密院事,起用反对变法的司马光。元祐元年(1086年),司马光任宰相,罢废新法,章惇力辩免役法不可废,但司马光对主张变法之人排挤打击。元祐六年(1091年)闰二月,章惇被刘挚、苏辙等弹劾,黜知汝州(今河南临汝)
  元丰八年(1093年),哲宗继位,次年改纪元为绍圣元年(1094年),意为“绍述先帝遗业”。章惇以“有定策之功”,起为尚书左仆射,重新推行新法。以“诋毁先帝,变易法度”之罪,剥夺司马光、吕公著的赠谥,又以朋党之罪,对吕大防、范继仁、苏轼、刘奉进等一概贬斥,轻则贬近地,重则贬岭南,株连甚众。对内恢复元祐间(1086~1094年)被废除的新法,如青苗、免役等;对外改变屈服妥协的政策,采取积极防御的措施。一方面以“浅攻挠耕”的策略,陷西夏于被动,使之不易集结兵力进犯边境;另一方面则在泾原、鄜延、环庆诸路筑成巩固的防御工事。元符元年(1098年)十月,在章惇的部署下,渭州知州章楶直接指挥,取得平夏城大捷,击败西夏30万大军,为翌年二月西夏“叩关”求和奠定基础。
  元符三年(1100年),哲宗去世,章惇反对议立徽宗。徽宗继位,封章惇为申国公,充哲宗山陵使,不久被劾“葬事不恭”,知越州(今浙江绍兴)。旋改任武昌节度副使,潭州安置,再贬为雷州司户参军,崇宁四年(1105年)十一月,病死。《宋史》有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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