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官职(一)
—中央官职

及公三十七世章寿发收集整理

  皇帝下有丞相或称宰相佐理国政,统领百官。秦设丞相、太尉和御史大夫,组成中枢机构。丞相管行政、太尉管军事、御史大夫是副丞相,执掌群臣奏章,下达皇帝诏令,并负责监察百官。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司,下设九卿,分管各方面政务,后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。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。清代有军机处,王、公、尚书等为军机大臣,掌握政府大权。

一、三司九卿

  【三司】三司又叫“三公”共同负责军政事务。周时以司徒、司马、司空为三司。秦、西汉以丞相(大司徒)、太尉(大司马)、御使大夫(大司空)为三司,组成中枢机构。丞相管行政、太尉管军事、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。到东汉时,名称有所改变,指太尉、司徒、司马。
  【司徒】、【丞相】、【大司徒】主管行政。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政务长官,有时称相国,简称“相”,常与宰相通称。中国历史上有“太宰”和“丞相”名称,并无“宰相”的官名,但人们习惯上称秉承君主旨意、主宰全国政务、权高势重的人为“宰相”。宰相为君主之幕僚长,相当于现在的秘书长。丞相是秦、汉时期定的制度,一般只设一个丞相。东汉的司徒等于丞相,而真正行使宰相权力的却是尚书令。从魏、晋至隋、唐,基本上是以中书监、中书令、侍中、尚书令、仆射等执政者为宰相。从唐玄宗开元年间至宋代,以同平章事为宰相。宋神宗时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。元代至明初以丞相、平章政事为宰相,设左右两个丞相,右丞相专门管理国事,左丞相是皇帝的“私人顾问”,不需要管理国事。明永乐年之后,以内阁大学士为宰相。洪武十二年以后废除,不再有“丞相”、“平章”和“参政”等官名。清雍正年之后,军机大臣是事实上的宰相,而内阁大学士是名义上的宰相。
  【司马】、【太尉】、【大司马】主管军政。战国时司马为掌管军政、军赋的副官。秦至宋均有设置太尉,太尉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,为全国军政首脑,相当于国防部部长。汉代称大司马,掌管军事。隋唐时司马是州郡太守(刺史)的属官。后来历代也多沿用太尉这个官衔,但逐渐变成加官的官衔,没有实权。到了宋徽宗时期,把太尉定为武官的最高一级官阶。元代以后废除这个名称。
  【司空】、【御史大夫】、【大司空】负责管监察和秘书工作。远古尧时期司空是掌管水利、建筑的官员。御史本为史官,秦以后置御史大夫,职位仅次于丞相,主管弹劾、纠察官员过失诸事,制定保管法律、政令的司法官员。秦朝时负责监察百官,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,管理国家重要图册、典籍,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。西汉时,御史大夫与丞相、太尉合称三公。丞相缺位时,往往由御史大夫递补。晋以后御史大夫不再负责文书工作。唐代“御史大夫”即御史之长,四品官。宋代多缺而不补,元代则虚存其名,明、清两代废去这个名称。
  【九卿】指的是光禄寺、太仆寺、太常寺、宗正寺、大理寺、卫尉寺、鸿胪寺、少府寺、太府(大司农)寺九个寺。寺即官署,最高长官称“卿”。到北魏时期,在正卿之下还设少卿,历代相沿,略有变动,直到清末才废止。
  【光禄寺卿】光禄寺最高长官,掌管宫廷的守卫和护从,北齐以后掌膳食帐幕,唐以后始专司膳。
  【太仆寺卿】、【冏卿】太仆寺最高长官,别称冏卿。掌管皇帝的车马、牲畜之事,北齐始称太仆寺,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。
  【太常寺卿】太常寺最高长官,秦署奉常,汉改太常,掌管宗庙祭祀与礼仪,至北齐始有太常寺,清未废。
  【宗正寺卿】宗正寺最高长官,唐置,主管皇族事务。明清为宗人府,掌天子宗族事。
  【大理寺卿】、【廷尉寺卿】大理寺最高长官,最高司法。执掌法律、掌管刑狱、案件审理等。相当最高法院院长。秦汉为廷尉寺,北齐为大理寺,历代因之,清为大理院。
  【卫尉寺卿】卫尉寺最高长官。掌门卫屯兵,负责宫门警卫。北齐改为卫尉寺,隋改为军器仪仗、帐幕之类,明废,清有銮仪卫。
  【鸿胪寺卿】、【大行令】鸿胪寺最高长官,又叫大行令,是负责接待来宾事务的长官。鸿,声也,胪,传也,传声赞导,故曰鸿胪。秦曰典客,汉改大鸿胪,掌赞导相礼。至北齐曰鸿胪寺,唐以后负责外交及民族事务,既管朝廷的待客,又管司仪。相当外交部部长。明清两代专管朝廷的朝会仪节。清未废。
  【少府寺卿】少府寺最高长官,掌山海池泽之事,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、宝货珍贵之物,隋改为监,历代因之,明始废。
  【太府寺卿】、【大司农寺卿】、【治粟内史】、【大农令】主管农业事务的最高长官,掌管钱谷、租税、赋役、财政、金帛、货币等。太府寺即大司农寺,又称大司农寺卿,别称治粟内史、大农令。
  【光禄寺少卿】光禄寺副长官。
  【太仆寺少卿】太仆寺副长官。
  【太常寺少卿】太常寺副长官。
  【宗正寺少卿】宗正寺副长官。
  【大理寺少卿】大理寺副长官。相当最高法院副院长。
  【卫尉寺少卿】卫尉寺副长官。
  【鸿胪寺少卿】鸿胪寺副长官。相当外交部副部长。
  【少府寺少卿】少府寺副长官。
  【太府寺少卿】太府寺副长官。

二、三省六部

  【三省】为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。隋唐时,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,一般中书省管决策,门下省管审议,尚书省管执行,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,相权分散。魏晋南北朝时期,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,继而又是中书省、门下省。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,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,门下,尚书省遂废。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,下有中书侍郎、中书舍人等官职;门下省长官称侍中,下有门下侍郎、给事中等官职;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,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。尚书省下辖六部,各部长官称尚书。
  【六部】指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,属尚书省管辖,分管政务。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,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;户部管土地户口、赋税财政等;礼部管典礼、科举、学校;兵部管军事,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;刑部管司法刑狱,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;工部管工程营造、屯田水利等。各部长官称尚书,副职称侍郎;下有郎中、副职称员外郎;下属官员有主事等官职。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,一直延续到清末。
  【中书令】中书省长官,即内史,是最高辅政官,掌管皇帝命令发布。相当于“两办”秘书长。汉武帝时以宦官充任,职掌传宣诏令。魏晋设中书监及中书令,监令同等,其权任相当于宰相,习惯上监在令前。隋、唐以后,中书监废止,只存中书令。唐代中书省的“中书令”、尚书省的“尚书令”与门下省的“侍中”,同称三省长官,共同掌管中央的机要。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,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,中书令是惟一的最高国务长官,门下省、尚书省遂废。明、清两代废除中书令的官名。
  【中书监】魏曹所设,与中书令同等权位。
  【中书侍郎】中书省副职。
  【中书舍人】地位比中书侍郎低,掌管起草皇帝诏书。唐、宋时中书舍人是相当尊贵的官职。明代设中书科中书舍人,仅掌书写诰敕等事,官阶从七品。开始名为中书省直省舍人,后因中书省废而改称中书科中书舍人。中书舍人不为人重视,仅作为外观装点而已,其中有以工书得名实际担任缮写者。清仍其制,一般称中书科中书,是无足轻重之官。
  【侍中】、【侍中郎】门下省长官,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。因侍从皇帝左右,地位渐高,等级超过侍郎。魏晋以后,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。
  【门下侍郎】门下省副职。
  【给事中】门下省具体办事的官员,朝廷中经手章奏,稽察六部百司的官,职位次于门下侍郎。
  【尚书令】尚书省长官,总管六部的最高官职。参议大政,综观政务,百官之长。相当于国务院总理。隋、唐时逐渐形成以尚书为尚书省长官的制度,是中央行政监督各部门的最高首长。唐、宋两代尚书令实际上就是宰相。
  【仆射】是主任或领班的意思。唐、宋两代“仆射”实际上就是宰相。
  【尚书左、右仆射】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官员,职位次于尚书令。其中尚书右仆射全面负责行政事务。
  【太宰】古代“太宰”为百官之长。宋徽宗时期,改尚书左仆射为太宰,右仆射为少宰。一般通称吏部尚书为太宰。
  【尚书】六部中各部正官。尚书是主管文书的意思,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,汉代在宫廷中主管文书的官称为尚书。隋代始设六部,唐代确定六部为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,各部以尚书为正长官。相当于现在的部长。
  【侍郎】初为宫廷近侍。东汉以后为尚书的属官。唐代始为六部长官的副职。相当于现在的副部长。
  【吏部尚书】、【吏部侍郎】主管人事的最高正、副政务长官,掌管官吏的任免、考核、升降等事。相当于组织部正、副部长。
  【户部尚书】、【户部侍郎】主管财政的最高正、副政务长官,掌管土地户口、赋税财政、民政事务等,是户部的最高长官。
  【礼部尚书】、【礼部侍郎】掌贡举、礼仪的最高正、副行政长官,管典礼、科举、学校等事,是主管朝廷中的礼仪、祭祀、宴餐、贡举的大臣。
  【兵部尚书】、【兵部侍郎】全国最高军事政务的正、副主管长官,统管全国军事政务。相当于国防部正、副部长。
  【刑部尚书】、【刑部侍郎】刑部最高正、副长官,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。相当于司法部正、副部长。
  【工部尚书】、【工部侍郎】工部最高正、副长官,管工程营造、屯田水利等,是掌管全国水土工程的大臣。
  【二千石曹尚书】汉代郡国守相的官傣为二千石,古习惯上称地方行政长官为二千石。那时尚书是分曹办事,分管郡国守相文书的尚书被称为二千石曹尚书。
  【郎中】、【员外郎】自唐至清成为尚书、侍郎以下的高级正、副官员,分掌各司事务。战国时郎中为宫廷侍卫。
  【虞部郎中】负责山林绿化的官员。
  【主事】六部中郎中、员外郎以下主管事务的官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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