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选试

及公三十七世章寿发收集整理


  选试是古代选拔官吏所进行的考试。秦朝以前,采用“世卿世禄”制度,后来逐步引入“军功爵”制。西周时,天子分封天下,管理国家由天子、诸侯、卿、士分级负责。到了汉朝,分封制度逐渐被废,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。皇帝为管理国家,需要提拔民间人才。当时采用的是“察举”制与“征辟”制,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,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,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,后者是中央和地方官府向社会征辟人才。魏文帝时,创立“九品中正”制,由中央特定官员,按出身、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,分为九品录用。至隋朝,为了加强中央集权,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,废除九品中正制,开始采用“分科取士”的办法,即科举。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(605年)开始实行,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,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。
  【察举】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。公元前196年,汉高祖刘邦下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,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。察举有考察、推举的意思,又叫荐举。由侯国、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、选取人才,把有名望、有德才的推荐给上级或中央,经过试用考核,再任命官职。察举的方法可分为特举(有朝廷下诏朝臣、郡国太守,推举贤良方正、敢直言进谏者,经皇帝策问后授以官职)及常举。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、贤良文学、贤良方正、孝悌力田等。
  【征辟】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,是指朝廷、官府直接征召某人当官。征,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。辟,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,再向朝廷推荐。
  【举主】、【门生】汉代士人通过察举和征辟人仁做官、主持州郡察举的列侯。刺吏、州郡的地方长官称为举主,被举、被辟的贤士便成为举主、府主的门生,后科举考试及第者对主考官亦自称门生。宋太祖之后,进士由御前殿试取录,进士从此成为“天子门生”;同时亦明文规定以后举人不得自称考官门生。
  【孝廉】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。提倡民主推荐、口碑民声。孝廉是孝顺父母、办事廉正的意思。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,互相吹捧,弄虚作假,当时有童谣讽刺:“举秀才,不知书;举孝廉,父别居。”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。
  【九品中正】魏晋南北朝时的官吏选拔制度。在各州郡选择贤有识见的官员任中正,查访评定州郡人士,将他们分成上上、上中、上下、中上、中中、中下、下上、下中、下下九等,通过品评,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。朝廷任命中正官到各地主持品评,被评为上等的人将被推荐到各级政府中去做官。
  【科举】指隋唐以后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。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,所以叫科举。从隋代至明清,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。到明朝,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,共分四级:院试(即童生试、童试)、乡试、会试和殿试。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的四书五经等,文章格式必须是八股文,解释必须以朱熹的《四书集注》为准。
  【及第】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,应试未中的叫落第、下第。
  【院试】、【童生试】、【童试】明代由提学官主持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,包括县试、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。院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府、州、县学学习,所以又叫入学考试。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,因此又称童生试,简称童试。童试是参加正式科举考试前的预考,正场一场,复试一场。
  【生员】、【秀才】、【茂才】、【相公】院试录取后,取得入府、州、县学学习资格者,通称生员,习称秀才,别称茂才,习惯上也称为相公。
  【廪生】、【增生】、【附生】生员中成绩最好的是廪生,明清两代是由公家给以膳食的生员,称“廪膳生员”,简称廪生。其次是增生,因廪生是有定额的,后名额增多,于廪生外增额,故名“增广生员”,简称增生,岁考﹑科试登第,成绩高者可补为增生。新入学则称为“附学生员”,简称附生。
  【庠生】、【邑庠生】明清科举制度中府、州、县学的生员别称。古代学校称庠,故学生称庠生,庠生也就是秀才之意。明清时期叫州县学为邑庠,所以秀才也叫邑庠生。
  【监生】国子监的学生。或由学政考取,或地方保送,或皇帝特许。后来成为虚名,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。
  【诸生】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、州、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。生员有增生、附生、廪生、例生等,统称诸生。《送东阳马生序》“今诸生学于太学”,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。
  【乡试】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(包括京城)举行的考试,因在秋八月举行,故又称秋闱。主考官由皇帝委派。考后发布正、副榜。凡本省生员与监生、荫生、官生、贡生、录科等考试合格者,均可应考。逢子、午、卯、酉年为正科,遇到庆典加科为恩科。
  【解元】、【解头】生员参加乡试,列乡试正榜第一名称解元。唐代,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,故相沿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。宋以前称解头。
  【经元】乡试正榜第二至五名为经元。
  【举人】、【老爷】参加乡试而被录取,正榜所取的人叫举人。举人可授知县官职。明、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,作为一种出身资格,中了举人叫发解、发达,简称发,习惯上俗称老爷。
  【贡生】挑选府、州、县生员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,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,称为贡生。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,贡生相当于举人副榜。明代有岁贡、选贡、恩贡和细贡;清代有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岁贡、优贡和例贡。清代贡生,别称明经。逢国家庆典进贡的生员,称为恩贡;清特许先贤后裔入监者,亦称恩贡;每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选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读书的,称为岁贡;每三年各省学政就本省生员择优报送国子监的,称为优贡;每十二年各省学政考选本省生员择优报送中央参加朝考合格的,称为拔贡;乡试取人副榜直接送往国子监的,称为副贡。做了贡生以后理论上可以当官了。
  【会试】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,分三场,因在春季举行,故又称春闱。考试由礼部主持,皇帝任命正、副总裁,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。逢辰、戌、丑、未年为正科,若乡试有恩科,则第二年也举行会试,称会试恩科。
  【会元】举人参加会试,第一名称会元。
  【贡士】会试共录取三百名,会试考中而被录取的称贡士。
  【殿试】也叫廷试,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,时间在会试后一个月。皇帝在殿廷上,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,以定甲第。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,并不亲自策问。录取分为三甲:一甲三名,二、三甲若干名。
  【鼎甲】指殿试一甲三名:状元、榜眼、探花,如一鼎之三足,故称鼎甲。
  【状元】、【鼎元】殿试一甲第一名,也叫状头,宋代以殿试首名称状元。又状元居鼎甲之首,因而别称鼎元。
  【榜眼】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。意思是指榜中双眼。榜眼授翰林院编修。
  【探花】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。探花授翰林院编修。
  【传胪】殿试二、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。
  【进士】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。殿试录取分为三甲:一甲三名,赐“进士及第”的称号;二甲若干名,赐“进士出身”的称号;三甲若干名,赐“同进士出身”的称号。一、二、三甲统称进士。考中进士,一甲即授官职,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,学习三年再授官职。
  【金榜】、【皇榜】、【黄甲】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,揭晓名次的布告,因用黄纸书写,故而称黄甲、金榜。多由皇帝点定,俗称皇榜。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。
  【连中三元】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,凡在乡、会、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,即解元、会元、状元,被称为连中三元。
  【同年】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。唐代称同中进士的人为同年,明清乡试、会试同榜登科者都称同年。
  【八股文】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,也叫时文、制义、时艺、四书文、八比文。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,规定由破题、承题、起讲、入手、起股、中股、后股、束股八个部分组成,每一部分的句数、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。“破题”规定两句,说破题目意义;“承题”三句或四句,承接“破题”加以说明;“起讲”概括全文,是议论的开始;“入手”引入文章主体;从“起股”到“束股”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,尤以“中股”为重心。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,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,共为八股,八股文由此得名。八股文的题目,出自《四书》、《五经》,八股文的内容,不许超出《四书》、《五经》范围,要模拟圣贤的口气,传达圣贤的思想,考生不得自由发挥。
  【校】夏代学校的名称,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、传授书数的场所。
  【庠】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。
  【序】周代学校的名称。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,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。
  【国学】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:国学和乡学。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,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。太学、小学教学内容都是“六艺”(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)为主,小学尤以书、数为主。
  【乡学】与国学相对而言,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。
  【稷下学官】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,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。当时的儒、法、墨、道、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,是战国时期“百家争鸣”的重要园地。
  【太学】、【太学生】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。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,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。
  【国子监】、【国子生】汉魏设太学,西晋改称国子学,隋又称国子监,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,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。就学的生员皆称国子生。
  【书院】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,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、研究学问的场所,多造在山林名胜之地。始于唐初,宋代官府鼓励大兴书院,出现了著名的四大书院(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、湖南善批的岳麓书院、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书院)
  【学官】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。如祭酒、博士、助教、提学、学政、教授和教习、教谕等。
  【祭酒】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,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。
  【博士】古为官名,现为学位名称。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、通晓史事的官职,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、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。
  【助教】学官名。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,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,又称国子助教。
  【学政】学官名。“提督学政”的简称,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,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。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。
  【教授】原指传授知识、讲课授业,后成为学官名。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,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。
  【司业】学官名。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,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,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。
  【儒学训导】当时的学校分好几级,国家一级是国子监,省里面是府学,县里面是县学。儒学训导就是县学的副长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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